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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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框架协议采购实施中的 常见问题及解答(一)

作者:   来源:    时间:2026年05月27日 08:27   阅读量:


为推进我省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实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汇总收集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统一进行解答。如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或问题,请各地各部门及时书面反映,其中业务规则类问题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邮箱hncztzfcg@163.com;框架协议采购平台操作问题反馈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二部邮箱hnsggzyjyzx2024@163.com。常见问题及操作解答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完善及更新。框架协议采购实施中的第一批常见问题及解答如下:

一、制度规则层面

问题1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能否参加框架协议采购?

解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是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其适用范围要符合《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小额零星采购是多频次、且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集中采购项目,优先参加批量集中采购;未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人可以归集采购需求,以单个项目的方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实施。

现阶段,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集中采购工作取得实效,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框架协议采购结果,考虑我省省本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50万元、服务80万元)低于中央预算单位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100万元)的情况,对单次采购100万元以下的集采品目,且框架协议采购结果能满足采购需求的,省本级预算单位优先采用框架协议采购。

根据执行实践,对于框架协议采购结果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两种情形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是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物业管理服务4个品目,单次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省本级预算单位优先采用框架协议采购。二是大中专教材、办公家具、公寓家具3类货物,省本级预算单位优先采用框架协议采购。

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适用限额标准。

问题2框架协议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框采平台”)上的产品不能满足采购要求,采购人是否可以自行采购?

解答:框采平台已上架的货物类品目均有明确的“需求标准”,采购人应尽量对照框架协议已上架产品参数制定采购需求。已上架产品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由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报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经预算单位同级集采机构(没有集采机构的,报同级财政部门)确认,采购人可依法选择其他采购方式,或按照规定根据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自行开展。采购过程要做好全程留痕和资料归档,确保合规。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以项目特殊”“时间紧急”“需求复杂等理由不参加框架协议采购的,主管预算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确实不符合适用条件或现有实施情况不能满足要求的,预算单位同级集采机构会同征集人予以确认(没有集采机构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可以不参加框架协议采购;意见存在分歧的,报同级财政部门确认。

问题3如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是否明确各品目直接选定限额标准?
解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三种:1.直接选定是主要方式。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二次竞价一般适用于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项目,采购人要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3.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公布了《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二次竞价限额》,由省公共资源中心作为征集人的集采品目,按此限额试行实施,采购人在实施中遇到任何问题,及时反馈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并完善。由市州集采机构作为征集人的品目,各地可参考已公布的二次竞价限额,根据《办法》的规定,科学合理确定成交供应商。

问题4部分品目长期未上架,部分品目到期下架后存在空窗期,空窗期如何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解答:空窗期的小额零星采购,能等待下阶段框架协议采购的,使用下阶段框架协议采购结果;不能等待的,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及本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自行采购,采购过程做好全程留痕和资料归档。

问题5对于尚未执行框架协议采购集采品目,采购人委托主体该如何确定,应委托市本级集采机构还是负责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集采机构?
解答:采购人可以不受行政级次、地域限制,择优选择集采机构。根据我省现有集采机构人员力量现状,可以优先选择本地集采机构,鼓励跨地域委托集采机构,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未设立集采机构的地区,可以委托上级或其他地区集采机构开展,也可以择优选择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问题6若政府采购项目同时包含集采目录内和目录外品目且可分开采购,集采部分如何采购?非集采部分的采购方式如何确定?

解答:非集采部分与集采部分应分开编报预算、分开采购,采购方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集采目录内的采购参考问题1、问题2

问题7一个项目中涉及多个集采品目,采购人可否根据单个集采品目的预算在框采平台上进行采购。如信息化项目中涉及电脑”“打印机等品目,办公家具项目中涉及桌子”“椅子”“茶几等情况。

解答:采购人应当根据各品目的实际采购需求和预算金额,确定采购方式,集采目录内品目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各品目之间相互独立,不因同属一个项目而影响各自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一个项目中涉及多个集采品目的,采购人应分别备案采购计划,根据各品目的预算金额,在框采平台上分别完成采购。

问题8同一个品目,单次采购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人能否根据实际需求发生时在框采平台进行采购?这属不属于拆分项目?

解答: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只要符合其适用情形,同一品目一个年度内不限采购次数和累计金额,采购人按实际需求发生时在框采平台采购,不属于拆分项目。各地要根据《办法》,把握适用情形,严禁将能够明确数量、规格,适合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一次性完成的采购项目,拆分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问题9采购人是否只能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货物和服务。如物业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两年,采购人如需采购三年的物业,能不能在框采平台进行采购。

解答:采购人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的服务项目,其服务周期应当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能采购超出有效期的服务;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的货物项目,其合同签订时间和约定的交货时间应当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

问题10已有集采机构实施的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其他集采机构能否再次发起框架协议采购?同一品目相同需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框架协议采购的,采购人如何选择?

解答:各集采机构在完成分配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品目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同一品目相同需求有多个框架协议采购的,采购人择优选择。

二、采购操作与执行层面

问题11:各集采机构权责应如何划分?

解答:按照“谁征集,谁负责”的原则,各集采机构负责所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品目的需求征集、拟定采购方案、供应商入围、合同履约管理等工作,以及第二阶段产品信息变更审核、价格维护审核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集采机构权责详见《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湘财购〔202433号)。

问题12框采平台数据是由当地交易中心负责,还是由市州财政部门负责?

解答:在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与框采平台未实现数据贯通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省、市两级财政部门开通监管账号,供监管部门查询交易结果。两个系统实现数据贯通后,数据统计功能将同步实现。交易数据在框采平台中产生,集采机构具有平台运营、数据管理和向行政监管、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提供交易数据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具有查询数据、运用交易数据实施监管的职责。

问题13空调、LED屏等设备辅材(铜管、支架等)有的未与主机一起纳入框架协议采购,需二次寻源;有的虽然一起纳入框架协议采购,但在第二阶段采购时采购人可自由输入配件信息,导致配件入围价格失去作用,易出现天价配件等问题,怎么解决?
解答:1.征集人在征集相关品目时,应充分调研和论证,将必要的辅材同步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实现设备+辅材一体化采购。2.系统内货物框架协议采购配件信息将采用选择方式而非自由输入,确保配件名称、规格、限价与入围时一致。3.采购货物和耗材时,采购人须对照采购品目第一阶段征集的需求标准进行采购,杜绝另立标准和“个性化设计”。

问题14同一产品厂家授权本地供应商报价一致时,采购单位是否可任意选择其中一家?

解答:报价一致时,采购人可以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任意选择一家。

目前,采取直接选定方式的,系统默认将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最低的产品推送给采购人,存在多个供应商均为最低报价时,采购人有两种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购人可根据内控制度要求自主选择任意一家合规供应商,系统未要求填写选择理由②采购人可以选择以系统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该功能待下一步系统优化后启用)。

采取二次竞价方式采购的,竞价结果出现多家报价相同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目前框采平台相关功能尚在完善中,完善后,采购人可以根据《办法》规定,自行选择。

问题15图书类上架粗糙,仅至医学类等大类,无法检索具体书目?

解答:目前书籍、课本品目在框采平台仅上架了高等院校教材品目,采取的是开放式框架协议,以专业大类分包,未具体到每本书籍。

问题16单项采购电脑、空调、家具等货物,发现实体店价格比框采平台便宜,可否不到框采平台购买?

解答:按照《办法》第三十七条“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执行。

问题17为什么复印纸等品类二次竞价无法集中开展?如何解决复印纸等品目本地供应商少,送货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解答:1.复印纸、家具等货物类品目在征集时是以明确的需求参数进行分包,各包独立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所以在第二阶段采购时,同一品目下的不同配置的产品,只能在框采平台同一品目下的不同包中进行采购;2.市州可以根据各地采购需求,开展相关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

问题18供应商管理、服务质量未公示,采购人无法择优选择,怎么办?
解答:框采平台已建立履约评价反馈机制,采购人具备对供应商的评价反馈功能,征集人具备对供应商的管理权限。第二阶段交易达成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整体履约情况进行反馈和评价,该功能在采购人选取商品下单页面已展示,采购人应及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目前,系统未进行强制关联,多数采购人未进行评价操作(2025年度框架协议项目评价反馈不到6%),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完善该功能。

问题19入围供应商与实际开展业务主体不一致,是否符合规定?部分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品目中,入围供应商为省公司,但实际开展业务的主体为市州分公司。各供应商操作方式存在差异:部分省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后,通过内部流程转由市州分公司办理业务;部分省公司直接授权市州分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协议,缩短了工作流程,但成交记录中无法显示成交结果;还有部分入围供应商直接为市州分公司,其他市州采购人采购时,对其服务能力和业务衔接存在顾虑,影响使用意愿。

解答:根据《办法》第十八条“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可以委托一家或者多家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框架协议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服务类项目在征集人编制征集文件时,应该明确服务区域,按区域合理设置采购包,以便于采购人在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根据单位所在地选择对应包开展采购。

问题20为什么二次竞价无法预先填写参考品牌?

解答: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已经按品目、规格、质量标准筛选了合格产品(品牌),采购人预先填写参考品牌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问题21同包内产品档次、价格差异大(如电脑价差1000-2000元),低价中标无法满足质量需求。
解答:货物类框架协议采购,根据技术路线进行分包设置,各档次参数需求设置明确,无法再次细分,同包内产品档次、价格差异大属于投标供应商市场竞争行为所致。

问题22系统无采购需求、备注售后要求等个性化功能,采购人无法向供应商提出具体采购需求。
解答:货物类框架协议采购,根据技术路线进行分包设置,各档次参数需求设置明确,第二阶段采购人无需再次编辑需求;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发起阶段进行编辑。

三、平台管理操作层面

问题23采平台价格优先法计算公式违反《办法》规定。系统设置为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而《办法》规定应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入围。

解答:已删除系统价格优先法模板中的计算公式,明确按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问题24框采平台是否具备入围产品信息更新维护功能。采购人对第二阶段采购如何发起、审核、执行等流程不清。

解答:框采平台已在首页办事指南中上传不同采购主体角色全流程操作手册,并将及时更新完善。

问题25:框采平台未与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完全打通,发布征集公告、入围公告等需手动操作,数据无法自动同步。

解答: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含框采平台)正在积极推进与政府采购监管系统数据接口对接,实现项目创建、公告发布、结果公示等关键节点信息自动交互,一次录入,多方共享

问题26CA账号管理不便,仅单账号操作,无法授权二级单位账号,与高校内部分工不匹配;信创设备无法完成电子签章;政务CA能否用于框采平台不明确。

解答:相关问题确实存在。1.系统暂无法满足授权二级单位账号。拟开通框采平台支持采购人设置单位二级账号,二级账号采用数字证书方式登录框采平台,二级账号的数字证书以个人名义通过湖南省CA证书与电子签章资源共享平台(CA共享平台)办理。2.推进CA签章驱动在信创环境下的全面适配和稳定运行,发布新版驱动并组织升级。3.推进CA共享平台与省政府建设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兼容互认平台的对接适配,实现相关领域电子印章的互信互认。目前,相关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测试正在有序推进。

问题27系统存在操作不便捷、不完善问题,如框采平台第一阶段自动保存时间过长,第二阶段合同模板中包含不相关内容;相同内容未实现分包共享,多包需重复录入;征集文件附件无法批量上传,显示不全;系统内容选项与项目实际不匹配;查询功能不健全,没有自动统计和共享功能等。

解答:框采平台尚在持续完善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制定功能完善计划,将根据不同品目特点分类设置合同模板,建立标准化合同模板库等,操作问题请及时反馈,系统将逐步优化完善。